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21 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和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辽教纪工〔2021〕4号)要求,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以下要求。
一、精心谋划、加强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准确把握“五一”“端午”节日特点,认真谋划部署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细化举措、抓好落实。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落实通报中提出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二、纠树并举、移风易俗。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要以“五一”“端午”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送“天价彩礼”等陋习歪风,破立并举、扶正祛邪,引领和谐社会风尚、树立校园新风正气。
三、精准监督、抓早抓小。学校纪委将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校内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易发的“节日病”,紧盯学校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严查快处、以儆效尤。对于干部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监督检查发现的节日“四风”问题线索,学校纪委将迅速核查处置。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将从严把握执纪尺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其付出更大代价。
五、压实责任、保障安全。学校纪委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决策部署的贯彻情况加强监督,认真研判新冠疫情得控后节日期间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存在的风险隐患,学校党员干部要落实有关纪律要求,遵守防控规定,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反映情况,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提倡署真实姓名。
监督举报电话:(024) 12388
网 上 举 报:liaoning.12388.gov.cn
中共辽宁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监察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