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五一”将至,为严格落实好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寸步不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通抓好“五一”端午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思想根基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将其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节前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提前为党员干部敲警钟、划红线,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纪律、弘扬新风、以身作则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铁规矩、硬杠杠,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红线,严守廉洁底线,杜绝“节日病”反弹
节日是对作风的检验,更是对品格的淬炼。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时刻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将廉洁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六严禁六不得”: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礼品礼金,不得通过网购、快递等方式“隔空”收送节礼;
严禁公款吃喝与踏青旅游,不得奢侈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带头抵制“无事酒”,坚决抵制“节礼过度包装”“高档烟酒茶”,杜绝奢侈挥霍、铺张浪费;
严禁公车私用与私车公养,不得违规乘坐、提供超标准交通工具;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不得瞒报、迟报、不按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酒驾醉驾、参与违法活动,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擅离职守;
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购物卡、电子提货券、节日礼盒等节礼。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护航廉洁过节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紧扣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要求,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师生群众急难愁盼,紧盯安全生产、师德师风、校园营商环境等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优先核查、重点查处涉及政绩观偏差的问题线索,通过深挖彻查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再次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附件: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辽宁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